2012年1月1日星期日

还我第4權


如果要証明我囯的新聞自由指数在世界排行榜上每况逾下,現在又有一個新鉄証!


日前,农業及农基工業部長諾奧马發出律師信,限定我國几家华文报章在7天內公開道歉,並且索取1千萬令吉的名譽捐失。事緣,該些报章于去年12月22日刊登了一則有關雪州北滨海区200稻农糾察的报道后,引起他的不滿。

起訴的理由是,
有關报道已嚴重影响諾奧马的名譽,導致他被民眾討厭和輕視,同時,也讓民眾以為他是個背叛者,小偷及不誠實的人,云云。

諾奧马以无限上網的手段企圖達到他的政治目的,這种高壓的手段,已經嚴重地壓制着我囯的第4權,以及再次踐踏已經脆弱的新聞自由底線。

當權者自以為大權在握,动輒以法律,高額罰款或牢獄來恐嚇不听話或异議人士。

我們嚴厉譴責及强烈抗議當權者的狂妄態度和不合理的起訴。

告訴你們,你們這种作威作福的日子不會太久的,下届政治大海嘯來時,看你們往那裡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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