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星期日

一纸协议,两张咀巴,何来法制?


1月6日上午,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沙烈与公正党代表阿兹敏阿里,以及土著权威代表都拉曼三方在吉隆坡警察总部举行会谈,最后逹致协议并发表简短谈话说,警方根据新的和平集会法案与各方达致协议,同意允许109大集会于下周一进行。


 事隔数小时,全国总警长丹斯里依斯迈
却节外生枝,单方靣宣布,大集会协议附加10大条件。

任何谈判,与会各方都有自已的议程,在谈判过程中经过讨价还价后,最后各有取舍才能取得共识。既然取得共识,逹成协议就要有诚意地落实,岂可随意节外生枝,背信忘义?

如果,吉隆坡总警长无权代表警方,那么,他岂不是在欺騙人民?把人民当阿斗?他早知道没有被授权谈判,为何不一早表白,叫其主子出来谈?这种言而无信的表现,如何叫人民去信任警方呵?

好,既然地方謷官的表现不佳,有劳全国总长出来放话,那么,为了表示謷方的纪律威严,就將沙烈革职掉,以便取信于民,然后再直接由总謷长出来重新谈判。

安华案件让全世界的眼睛看着我国的司法制度,这种执法机构人员朝三暮四的无信表现,真是让大马人民蒙羞。

另一方靣,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阿里表示,该党將不会遵守有关单位在双方達致协议后,另外附加的集会限制。该党只会遵照与吉隆坡总謷长拿督沙烈所達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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