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

“流氓法”更胜于《国安法》?



今年以来,最少有10宗暴力事件发生在民盟及维权组织的讲座会上,其他粗暴干扰会场事件也不胜其数。那些前来滋事的暴徒被群众认出来是土权和巫青团成员,以及其他亲国阵人士。受害者虽有报案,然而,尚未有任何滋事者投案。

显然,一切新旧法令,包括最近通过的《国安法令》是用来对付异议分子,对亲政府的政治暴徒是无效的。为什么国阵政府搁置《国安法》不用,而不亦乐乎地采用“流氓方法”去冲击在野政党和公民社会组织?难道,“流氓法”更胜于《国安法》?

众所周知,其实,《国安法》比《内安法》更严峻,更为践踏人权。为此事,前首相马哈迪曾多次公开表示反对废除《内安法》,因为他认为《国安法》比较宽容对待在野政党。要置在野政党于死地,必须要经过许多法律程序。

了解马哈迪的人都知道他不仅患上‘人格分裂症’,而且还拥有‘人格分裂症病变’的人。长期以来,他表面上看似观音菩萨,骨子里却个条牛鬼蛇神,他口讲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昨天,他说什么“大量且暴力的浄选盟支持者,是他们(民联)准备在第13届大选无法胜出后,用来不断举行暴力示威,直至推翻大选成绩,成立另一个新政府为止”。

明明是土权组织,他的直隶政治工具目前在四处打人动粗,他却说浄选盟支持者在大选后,一旦在野政党败落時会不断举行暴力示威。分明是国阵政府以各种肮脏,不合理,不公平的手段企图力保赢得下届大选,他却说在野党会不断发动暴力示威以成立新政府。这种颠倒黑白,强词夺理的态度,正是“人格分裂症病变”的有力证明!

来届大选在野政党无论赢或输都会接受现实,但是,要输得令人折服。反而,国阵却输不起,若它败下阵来,必将极加反扑,甚至发动军管以延续其专制统治。

《国安法》是用来阻吓,对付异动势力,主要是作为预防用途。而“流氓法”却是即时阻吓,马上以暴力行动对付异动势力,用来镇压异议分子立即见效。

以目前流氓政治文化盛行的趋势探索,国阵政府显然将撕下民主的画皮,不惜采取“流氓法”来镇压在野政党和公民社会运动这两股异異势力。因为,它们要用干浄和公平的选举来赢得下届大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同时,大选的最后期限又过于迫近,已经到了没有回旋的余地。

国阵要以它们的法治程序来压制在野政党执政,似乎过于累赘和漫长,並且,在野势力同樣可以援引法律程序加以反制。因此,要如何在短短余下的10月内击垮在野政党及公民社会运动的势力,看起来,只有蛮干一条路可走。

蛮干,就是采取流氓手段!如果不幸言中,往后的媒体画面,必将出现更多的血腥图片。

 26/0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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