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闹得沸沸腾腾的外劳变选民课题,它随着大选日期推迟而冷淡下来。但是,你知道吗?你本身的权利就在你稍微对该课题松懈之际消失。不过,当你挥出一拳之后,或许,你不仅能够挽回本身当国民应有的权利,也避免了外劳的选票而导致国阵重新执政。
年多两年以来,有关外劳变选民的传闻不绝于耳。公正党暗邦国会议员茱莱达也曾多次公开发布相关证据,但是都不被选委会所承认,并认为那是政治造谣。
更有几次,公正党和伊党地方领袖接到投报之后,直闯正在派发公民权证书给外劳的会场,不过,当他们与有关官员理论时,官员却说是在分发“集训班”的证书。而被询及的外劳则拒绝回答任何问题,结果无功而返。
“428静坐抗议和平大集会”的目的,就是要求一个公平,自由和干浄的选举制度。至今,选委会还没有,或不敢接受上述要求。可见,这个基本的人权要求国阵政府都不答应,显示它的选举程序是多么不公平,充满欺诈,以及有许多见不光的肮脏手段在内。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沙巴团结党势力很强,对中央政府提出许多要求,时任首相马哈迪对此十分担忧。为了防止团结党的离心倾向,于是秘密进行“马哈迪计划”,就是将数十万的菲律宾非法移民登记为公民,以便在来届大选时推翻团结党。
目前国阵政府面对的政治形势与沙巴当年的局势相似,为了保住其政权,纳吉政府同样依样葫芦地进行“纳吉计划”,阴谋将百万外劳登记为公民,企图在下届大选时保住政权。
在“纳吉计划”下,接受成为公民的外劳必须遵守数项条件,其中包括,1,不许向别人出示公民权证书,除非是政府部门或政府人员。2,必须投选国阵候选人,否则,一旦被发现,不仅撤销公民证书,并且立即被驱逐出境。
相传,有些外劳所获得的公民权证书其有效期限是两年,换句话说,过了大选之后,便自动丧失公民地位,但会给予永久居民地位。
无论是自动丧失公民地位,或是给予永久居民地位,为了保住政权而滥发公民权,而且是发给外劳是违反宪法的,是一种叛国行为!
为了保护我们身为真正国民的地位与权利,我们不仅要与国阵政府斗,更要与非法公民斗!政府,我们用选票和公理斗,非法公民则要用拳头去斗!
有人说,用拳头对非法公民比划,令他们感到害怕而不敢出来投票,至少,可以破坏“纳吉计划”的部分影响。即使用拳头打伤他们,最高罚款也只不过是50令吉而已。
也有人建议,当你所认识的外劳突然走去投票时,如果劝阻无效,便可以使用拳头了。并且向非法公民制造谣言,一旦他们的身份被当地人认出时,便会被殴打。
为了维护本身的权利,为了国家的前途,被罚款50令吉,这是爱国的行为,值得赞美,值得发扬!
21/06/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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