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今早在吉隆坡为国际司法大会主持开幕时,举出政府修改多项法令的例子,来强调‘兑现承诺’以推动一个‘更开放与有活力的民主’的社会。9月16日,民联在推介《古晋宣言》时承诺,‘作为我们对砂拉越与沙巴人民权益的坚决承诺,并符合造福所有马来西亚人的民主原则与公义,我们将信守开国先贤们制订的《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精神’。
首先,让大家看看‘古晋宣言’的诺言:
第一条:平等伙伴 我们将回归《马来西亚协议》的精神,在《联邦宪法》的框架下恢复砂拉越与沙巴的自治权益,重现砂拉越与沙巴在马来西亚国家体制内作为平等伙伴的地位。
第二条:公平代表权 我们将在《马来西亚协议》的精神全面指引下,通过公平的权力分享安排,增强砂拉越、沙巴与马来西亚半岛的国民统合。
第三条:公民权益 我们将设立“皇家委员会”,以求解决这项长久以来全国均有,不过以砂拉越与沙巴尤为严重的移民非法入境与获授予公民权的问题。
第四条:认可与恢复原住民习俗地权利 我们将支持,以砂拉越与沙巴州法律下的权力设立“土地委员会”,以调查、解决纷争、纠正、研究,以及全面认可及恢复原住民习俗地权利。
第五条:砂拉越与沙巴公民自治 我们将支持,在州秘书的权力下,由砂拉越与沙巴州公民出任本身州内政府部门的长官,以及优先考虑聘用砂拉越与沙巴公民出任在砂拉越与沙巴州内运作的联邦政府机构。
第六条:提高石油开采税 我们将把砂拉越与沙巴境内所生产的石油与天然气资源的特许权使用费(俗称石油开采税),从现有的5% 提高到20%。
第七条:公平发展 我们将提升砂拉越与沙巴境内的基本建设,如同半岛的发展程度。
现在,再看看纳吉‘法律改革’的政绩,以下列举他谈话的七项重点:
1, 我们已经废除了3条紧急法令,塑造一个更亲人权的法律环境,而我们也废除了3条受到争议的法令,即内安法令、驱逐出境法令及限制居留法令。
2,允许建设性批评,他说,政府也已宣布,有意废除煽动法令。 他声称,政府允许国人‘具建设性的批评’。
3,我们答应给人民一个更好的言论自由,并修改了印刷及出版法令。
4, 我们废除警察法令第27条文,并制定和平集会法令,以便保障人们的集会自由权利。
5,纳吉肯定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是政府在法治与司法方面的盟友。“他们发声时,我们会聆听。我们可能不同意律师公会的意见与活动,但是我们有兴趣听他们说什么和做什么。”
6,设立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显示政府关注在日常生活中落实《联邦宪法》第5(3)条款,即被逮捕人士有权咨询法律执业人士意见。
7,首相纳吉自嘲道,政府已经透过一系列的法律改革来捍卫人权,并敦促国人‘不要只是听其言,而是观其行’来评价他。
国阵的人权与民主是什么货色?
东马两邦加盟马来亚联合邦刚过49年。在纳吉所属政权长达近半个世纪的统治下,沙巴和砂拉越两邦从两个富裕的加盟邦,变成如今全国最贫穷的州属。从当年加盟邦的地位降落到附属州的地位。试问,国阵政府所谓的‘民主政绩’在那里?它的‘人权贡献’是什么?
1.1,49年来,许多爱国的东西马志士受尽内安法令、驱逐出境法令及限制居留法令的苦头和折磨,导致许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人间悲剧,今天在受到政权即将没顶的危脇下才来考虑‘修改’,‘废除’,诚意在那里?
2.1,政府允许国人‘具建设性的批评’。 真的吗?公正党策略主任拉费兹多次拿出人证与物证以佐证政府高层领袖涉及贪污与滥权,但是,他反而被政府起诉。纳吉这种‘具建设性的批评’的论调,足以证实他只不过在‘自讲自爽’而已。
3.1,民联及公民社会组织的座谈会,尤其是安华的座谈会,时常遭遇国阵政治打手的干扰,破坏,甚至攻击,难道,这就是国阵的所谓‘言语自由’吗?公正党中文党报准证至今还不予批准,难道,‘修改了印刷及出版法令’就是专门用来对付在野政党的吗?
4.1,‘废除警察法令第27条文,并制定和平集会法令,以便保障人们的集会自由权利’是真的吗?现在集会最少要提前10天通知警方,集会地点限定在某些公众场所,而且集会人士不准携帯未成年少年出席,万一集会地点遭到破坏,主办当局赔偿给市政府。这就叫做“保障人们的集会自由权利”?
5.1,“肯定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是政府在法治与司法方面的盟友”。真笑话,日前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还嚷着要成立什么‘律师协会’来代替律师公会。纳吉为了讨好不知就里的外宾,真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6.1,‘被逮捕人士有权咨询法律执业人士意见’,这原本就是《世界人权宣言》早在半个世纪前订下来的原则之一。纳吉还好意思在‘国际司法大会’上说出来,真不知道‘丑’字如何写法?
7.1,‘政府已经透过一系列的法律改革来捍卫人权’。马来西亚的人权记录在国内外早已臭名远播。现在越改越发霉,越改越发臭。
回头看看民联的民主与人权立场又是如何?
严格地说,民联还是一个松散的政治联合组织,同时还处在在野位置,谈不上实践与有绩效的政绩。因此,日前他只能用‘承诺’来表示她的诚意与决心。不过,在其执政下的4个州属,还有可着墨之处。
从《古晋宣言》中,可见到民联誓言要恢复及重新建立被国阵政府剥夺及摧残了的东马人民的民主与人权权益。她具体地列出首要的7大课题。
在她执政下的州属,她基本实行‘以民为本’的政策,即一切根据民主的原则,人权的标准来施政。基本上做到尊重人权与民主的精神。由于治国的权利有限,许多国家领域的权利不允许过问,人民应该谅解她的处境。
至于普世的‘人权宣言’精神,民联3党都声称尊重和遵守。但是,遗憾地说,她还缺乏一套本身的法律版本。即使拿到政权之后,短期间内还是以目前的法律基础来治国,要作许多修修补补的工作。
无论如何,人民已经看到和否定国阵政府有关人权与民主立场及原则,另一方面,人民才刚开始民联有关课题的立场和原则。谁可信任,谁不可信任,人民心理有数!
26/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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