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掀起的‘烈火莫熄’运动至今的‘112人民崛起大集会’,我国人民在反暴政,争民主,争自由的斗争历程中,走过了一段畸曲与艰险的道路,有许多勇士被关进牢狱中。
14年来,每当一个维权运动宣布即将进行前,便立即遭遇强烈暴力镇压。如今竟演变成当权者虽然万般抗拒维权集会,但警方却‘无奈地充当白脸’,勉强发准证给集会者。其主要原因不是当权者‘尊重人民的集会权力’,而是‘人民力量强大到足以令当权者作出妥协的是地步。但条件是在不威胁到其统治地位的情况下才被批准。
公民社会运动,开始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这是一种跃进,是人民力量主观能动力持续壮大,并且得到在野政党的支持下,当权者惧于大选将届,以及基于情治考量,暂时打开一道社会安全活塞,准许民众合法集会。这是公民社会运动的一种飞跃,也可说是我国的公民社会运动,开始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但是,这不表示日后的民众集会会得到如此厚待,这必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比如,集会的理由,要有庞大数量的集会者,还在当权者认为能够控制的情况下。
当然,公民社会运动不一定要得到当权者的允许下才可以举行,当人民认为有必要举行请愿,展示与表达不满时,即使没有准证,人民一样可以行使公民应有的集会自由权力,但必须付出一些代价。
集会自由原本就是基本人权,无须统治者的施舍,无理干预与侵犯。然而,独裁的当权者当然不会与人民分享自由,更不会让人民无馈地白享自由与人权。一旦它感受到政权受到威胁时,必定将人权放进囚笼里,这时,公民社会运动便须付出更大的代价。
当权者在矛盾中寻求折衷的方案
目前,当权者面对在野党强大的威胁,一方面,它不敢进行强力镇压,以免引起民众全面倒向在野政党,加快政权的覆没,另一方面也頋及大选在即,强力的镇压虽然解一时之难,其后果反而会流失更多潜在的选票。
开道社会安全活塞以疏导民愤
再者,如果‘放任’人民自由集会,当权者考虑到其结果会被在野政党加以利用,后果难以想像。与其‘放任’,倒不如有条件地加以批准,将情况控制住更好,这便是当权者经过长时间的考量后,在矛盾中寻求折衷的方案。
在当权者最终由警方出面批准‘人民崛起大集会’过程中,人们不难发现执政集团分成两派,一派是‘不批准’,必要时采取镇压行动,好像‘428大集会’;另一派则‘批准’,开道社会安全活塞以疏导民愤。以下的实例,可清楚领会得到。
默迪卡体育馆管理层允许举行人民崛起大集会
2013年1月9日,经过多日的等待后,民联当天终于接获默迪卡体育馆管理层的回函,允许民联本周六在默迪卡体育馆举行人民崛起大集会。
主办单位秘书处主席莫哈末沙布当天下午联同其他成员,召开记者会宣布,秘书处已经在下午2点半接获默馆管理层的批准信。
末沙布也是伊斯兰党署理主席,他披露,秘书处将派遣代表,在明早10点会见默馆管理层,以进一步敲定其他细节,包括集会规定,秩序与人流安排等。 他也希望尽快会见全国总警长依斯迈奥马及金马区警区主任再努丁,以安排集会的安全事宜,确保这是一场和平的集会。
另一方面,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在当天记者会表示,随着这项最新的进展,默馆终于回归人民的手里,可用来举办人民的集会,提出人民的诉求。 记者会其他出席者包括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刘镇东,社会主义党秘书长阿鲁茨万,净选盟执委玛丽亚陈阿都拉及其他公民组织与民联的领袖。
主办单位呼吁所有公众,呼朋唤友踊跃出席,以让这场大集会成为来届大选改朝换代的一部分。 主办单位已经设下目标,希望能获得100万人出席。
双方同意遵守集会的27项条件
2013年1月10日,112人民崛起集会主办单位今日前往金马区警局,与警方协调周六集会的安排。双方在会谈后达成协议,警方也同意民联的要求,允许集会者当天携带横幅与大字报赴会。 不过,警方强调,集会者大字报上的讯息不能侮辱他人,鼓吹煽动或破坏。 金马区警区主任再努丁在会谈时,接受主办单位的集会通知,并同意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给予这场集会方便。
双方同意遵守集会的27项条件,只修改其中一条禁止集会上出现横幅或大字报的条件。 经过修改后,集会者已可以携带横幅与大字报赴会。 禁负面与煽动大字报 不过,再努丁禁止民众携带含有负面及煽动讯息的大字报。
他说,“集会者会携带大字报经过公共场所,我们不要那些大字报造成公众情绪紧张。” “警方会监督。如果我们看到有些不适合展示的,我们会指示撤下。” 随后,再努丁跟集会秘书处主席莫哈末沙布也签署同意书,遵守这27项条件。
警方出尔反尔,建议另改地点
2013年1月10日,112人民崛起集会再次出现意外变化,在民联与金马区警方签署集会同意书的不久后,吉隆坡总警长莫玛沙列发表声明建议民联,把集会改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举行,并禁止民联在其他地点集合游行。
吉隆坡警方今日傍晚在面子书专页上刊登莫玛沙列的声明。 他表示基于安全及和平因素,再加上默馆只能容纳3万人,而主办单位却放眼100万人出席,他建议主办单位重新考虑,使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
他强调,警方将不容许主办单位在体育馆之外的其他地点集合。 “要强调的是,集会地点只能在体育馆,不能在其他地方集合。
慕尤丁抹黑集会意义
2013年1月8日,副首相慕尤丁就提醒国内一些人士,勿为了某些人的利益,而试图影响人民参加集会。
他宣称, “我们惊讶有关集会趋向个人课题而不是涉及国家课题或政党利益,因为他们有背后目的,可能是要保护他们的领袖,担心在法庭上可能发生的事。 “我无法做任何推断,但这可能是原因之一,他们想让更多党员及人民参与集会。”
《马新社》称,一些单位反对民联举办的“112人民崛起大集会”,要求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解释举办集会的目的,因为该集会凑巧落在人民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妻子珊西达将在安华诽谤案供证的前几天。
针对此番言论,安华律师拉蒂法是天出面斥责慕尤丁公然撒谎。 她也抨击政敌给112集会贴上‘珊西达集会’的做法,怪异且毫无道理。 她透过文告表示,慕尤丁1月8日发表声明,指控人民崛起集会旨在影响一宗涉及安华审讯案件的决定,更怪异地把集会称为‘珊西达集会’。自上月起,巫统喉舌前锋报已将人民崛起集会形容为‘珊西达集会’。
拉蒂法驳斥说,安华所涉及的诉讼案都未传召珊西达出庭供证。 “再者,唯一未审结的安华案件,就是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这是针对(前锋报报导)英国广播公司(的安华)访问,与珊西达完全没有关系,此案订于本月21日下判。
警方要求呈交采访记者名单
9日下午,就在112人民崛起集会降临前夕,警方主动联络媒体要求呈交采访记者名单,声称要发出媒体证,避免重犯过去过失。不过,这种做法却招致党团人士的非议。 人民公正党直批,这种做法是非法之举,打压媒体自由;而人权组织人民之声则认为,媒体证并不能保障记者的安全。
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力挺警方,发媒体证给采访112人民崛起集会的记者的举动,并没有任何恶意。警方要求媒体领取媒体证,是要避免428大集会警方殴打记者的事情重演。他否认,警方此举是在干预新闻采访自由。
苏仁德兰称,警方发媒体证是在制造危险先例
公正党副主席苏仁德兰形容,警方发出媒体证的做法,是‘不详,违法和限制媒体自由’的举动。 “媒体无论身在何处,都必须能够自由地采访,不受阻拦和累赘的程序的牵制。” “无论是警方或任何政府机构,都不能通过发出媒体证的方式,来控制或限制媒体采访公众活动。”
媒体证抵触和平集会法 苏仁德兰也是一名执业律师,他昨日发文告点出,警方如此做法,已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24条文,因为法令阐明,政府和警方须允许媒体“合理地进入”集会现场。 他进一步说,警方施压媒体戴上媒体证的做法,与该条文背道而驰,更违背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所保障的言论及媒体自由。 他补充,媒体现有的记者证,就足以让警方辨识到他们的身份。
苏仁德兰声称,警方发媒体证的做法正在制造‘危险先例’,即执法机构未来或许能够通过拒绝发出类似证件来限制媒体传播资讯。 “这就是国阵政府治理所带来的真实危机,即过度和不民主地控制印刷和电子媒体。”
安华表示,民联领导层理事会议决,将全力动员党员和支持者,出席112人民崛起集会。
10/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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