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林良实无罪,印証政治性判決論!


前交通部长林良实在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交易欺骗内阁案被判罪名不成立,获得释放。法庭的判决,它印证马来西亚司法对经济贪污案的又一个政治性判决!

17年资深部长原来只不过是个跑腿


20131025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玛迪对巴生自贸区案下判时,他发表简短判词表示,原来被告(林良实)并不是其部门的老大(numero uno)。他只是个跑腿(transporter)。

哈哈哈----,一个做了17年交通部长的部门首长,原来他只不过是一个(巫统的)跑腿而已,妙,妙,妙---!!

然而,在笑声的后面,它隐藏着人民多少的辛酸与无奈,朋党则仍在狂笑。

就这样,巴生自由贸易区丑闻所涉及的四十多亿令吉人民血汗钱便如此被那班巨鳄巧取豪夺瓜分完!这就是马来西亚的司法!

7亿2001万去了那里

林良实于2010729日被控欺骗内阁,控状指他在2002925日至116日担任交长期间,向内阁所呈报的地价为每平方尺25令吉或10亿8845万令吉,蓄意隐暪额外的7.5%年利。

这令政府最终被迫额外支付7亿2001万令吉,即以18亿847万令吉购买这片地段。

前首相马哈迪上庭作证为他辩护时表示,林良实为人诚实,而且没有能力欺骗政府。

这分明是狼狈为奸,官官相护呀!当年马哈迪是首相,林良实是交通部长,任何一项政府工程都是老马竹提款机。国家竹资源,人民竹纳税钱就是通过什么工程,合约之类的合法途径,滚滚流进国阵朋党的银行户头。

判决早在预料中

编者曾在2012312日一篇名为《牛門案是本反面教材!》的文章里论述,不必审判,法庭最后会将案件拖到不了了之

逾年预言,果然灵验!

巴生自貿区丑闻,不是第一宗政治判决

慕沙阿曼

20121011日,反贪污委员会对一笔在香港被扣查的洗黑钱案调查结果,洗脱了沙巴首席部长慕沙阿曼被指涉嫌贪污的指控,因调查显示,这笔高达约4000万令吉钜款是给予沙巴巫统的政治献金,而非慕沙阿曼。

他表示,香港廉政公署也对进行这起案件进行调查,并决定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2008814日,沙巴商人谢天福在香港国际机场携带一笔等值于1600万令吉的新币,而被提控涉嫌洗黑钱。

但在126月,由于大马总检察署没有给予配合采取进一步行动,致使香港廉政公署不得放弃此案,并解冻谢天福的户头。(请浏覧《反贪会放巨鳄回潭!》一文)。

人不在场,不能算是贪污

2012424日,大马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说,贪官如不在场,便当无罪论

他还特别举证说明,(一) 一名高官用他的职权为其家属获得政府合约,为避嫌起见,每当其部门的承包合约决定交给他家属时,他总是出国去,因此,他便不算贪污。(二)一名高官批准了一项工程合约后,获得受惠者事后回馈钜款,这种事后回馈行为,不能算是贪污。

阿旦杜亚命案

若以阿布卡欣的逻辑来判案,首相纳吉涉及的鲉鱼潜艇回佣案,那不算是佣金,而是咨询服务费,没有贪污的成分。以此延伸出去,更不用查阿旦杜亚命案了,纳吉虽然批准用C4炸药,但蒙古女郎惨被炸得粉身碎骨的当儿,他或罗斯玛都人不在场,何来罪之?

后来,阿旦杜亚命案的最终审判证明,三名杀死阿旦杜亚的被告全部无罪释放,该案被列为悬案。(请浏覧《纳吉是蒙古女郎炸尸案元凶?》一文)

选择性的政治判决

林良实贪污罪名不成立,法官给的理由是:他不是交通部竹老大。

慕沙阿曼贪污罪名不成立,反贪会给的理由是:人不在场。

阿旦杜亚命案成为悬案的理由是:主控官‘没有傳召’关健証人供証。

这么堂堂皇皇的理由,巫统政府的统治机关便将吃人巨鳄和惡魔放走了。

这就是选择性的政治判决。呜呼,这就是马来西亚竹的司法公正?

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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