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星期日

婦女求捐醫費(1016)

檔案:車禍重傷‧休養1年‧左腳骨折爆裂,婦女求捐醫費

2010-12-15

(吉隆坡15日訊)一名未婚婦女申訴,她於上週五清晨開車上班時,在新街場大道附近遭一輛羅里迎面撞及,造成她左腳骨折爆裂,右手被玻璃碎片割傷,動手術後未來半年都不可著地,至少1年無法工作。由於面對經濟困和拖欠醫藥費,她希望獲得公眾捐助度過難關。

向友借卡刷付抵押金

住在八打嶺高原人民組屋(PPR Desa Petaling)的受害者梁桂芳(49歲,清潔工人),週三由敦拉薩國會議員選區助理陳志光陪同下,在國大醫院向媒體尋求援助時披露,事發當天清晨5時30分左右,她如往常般開車上班,路經新街場大道附近時,已發現反方向一羅里正危險蛇行。

她當下懷疑,有關羅里司機應該處於打瞌睡狀態,為了避免受到波及,她試圖把車子靠路旁駕駛,孰料對方羅里衝向分界堤上的樹木和溝渠,再撞上她的汽車,釀成嚴重車禍。

她在車禍後仍意識清醒,惟雙腳被夾著動彈不得,右手臂則插著玻璃碎片,鮮血直流。

2名印裔男子從里羅里上下來,惟他們當中僅一人上車施救,再由救傷車載她進院。

由於傷勢嚴重,梁桂芳左腳的傷深可見骨,幾乎讓她痛不欲生。但國大醫院急診室的醫護人員只願意幫她止血包紮,並稱如果要動膝蓋手術,需要等3天,如果要動腿部手術,則要等上7天。

她說,由於她已痛得無法忍受,因此只好接受院方的“建議”,送到7樓的專科醫護樓層去進行手術,但手術費高達1萬4000令吉,院方還要求她得先支付抵押金,否則不願為她動手術。

月入僅1000令吉的她,最終只能通過朋友借出信用卡,刷了4000令吉給院方,才在傍晚7點半時被推進手術室開刀。

醫生勸告,未來3到6個月內,她都不可下床走動,完全康復需要一年時間。

此外,她接下來還得進行第二項手術,那就是移植右腿上的肉來填補右手因玻璃碎片插傷而留下來的傷口,而這一項手術還得另外付費,再加上住院費等,頓時讓她的生活陷入困境。

致函國大醫院跟進

《光明日報》致電國大醫院,公關部主任馬祖基聲稱,病人必須透過正確的投訴管道,向院方提呈投訴信函。經院方調查後,自然會給病人一個交代。

“我們歡迎病人寫信到部門去,我們將把投訴帶到上層,由上層去作出回答。”

另一名不願名字見報的公關則為急診室護航,聲稱急診室不會見死不救,他們不讓病患立即動手術,一定有合理的原因。

她還是要求病人致函 prohukm@ppukm.ukm.my,信函注明呈交給國大醫院院長,而她也將跟進此事。

月入千元,須供養老母養子

梁桂芳每個月單薄的千元收入,不但得支付房租,還得供養77歲的老母親,以及一名過動兒養子。這場車禍帶來的不只是肉體上的傷害而已,還包括對家庭經濟的嚴重打擊。

躺在病床上的她憂心忡忡,因為承擔家庭經濟重擔的她,一想起1年無法工作,以及無力償還的逾2萬令吉醫療費,就感到煩惱不已,希望藉由社會人士的協助,助她度過難關。

過動兒養子暫住親友家

梁桂芳指出,養子是她妹妹的兒子,由於妹妹長期在外地工作,因此把兒子交由她照顧。如今她車禍入院,養子只能暫時寄養在親友家。

“我的養子是過動兒,他是一個很調皮的青年,不是一個容易管教的孩子,再加上媽媽已經年長,我又欠下醫療費……”

她已針對車禍向警方報案,惟警方仍未提供她任何案件進展,連肇禍司機的車牌號碼及名字,至今也未向她公佈,令她欲向肇事者尋求保險賠償的機會亦渺茫。


结果:光明日报已为她筹到医疗费,她正在隶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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