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诉讼《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一案,昨天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该报的集团老总阿兹依沙终于承认,“《前锋报》是一份‘承载巫统志向’的报章”。至此,该报的后台老板已经暴露。
《马来前锋报》创刊于1939年5月29日。它原本是设立在新加坡的一份马来社区报章,并以爪夷文书写。独立前,该报是份极力提倡反殖,宣扬民族独立与自治思想的报章。我国著名的马来文学家及社会运动分子如赛.扎哈利,乌斯曼.阿旺,沙末.赛益(浄选盟领袖)等人都曾经在该报服务过。
1957年独立后,58年《前锋报》报社从新加坡的丝丝街迁到吉隆坡陈秀莲路,从此,该报的办报方针与导向逐渐受巫统干预。59年,创刊人兼总编辑尤索夫.依萨被巫统迫下台,他和他家族在该报所持的股权悉数转售给时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
目前,巫统直接拥有该报社股权的49.77﹪或逾5500万股。纳吉的新闻秘书东姑沙里夫丁及另名董事胡先阿末则是巫统主席的代表,其余33名董事都是巫统的人。
1967年9月1日,《马来前锋报》报社出版另一份报章,名为《马来西亚前锋报》,从此,巫统便多了一份党的宣传喉舌。目前,前锋报集团是首要媒体集团麾下的重要成员之一,它们组成巫统乃至国阵政府铺天盖地的宣传网络,广泛地,全面地向人民宣扬政府的政策和主张。
既然前锋报集团总编辑阿都阿兹表明该报是‘承载巫统志向’的报章,故此,安华诉讼前锋报一案便简单化了。既是说,前锋报是蓄意配合,刻意与自愿执行巫统‘抹黑,丑化及进行人格谋杀安华’的阴谋和政策。
在此案中,前锋报诽谤安华同意‘合法化同性恋’,并刻意刊登前雪州伊斯兰党主席哈山阿里的谈话。他指斥安华意图合法化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活动。
冷静分析此案后,人民不禁有诸多联想关于党报所衍生的课题或案件。頋名思意,党报就是政党利用来教育,宣传,激励,团结及动员人民和党员的强有力政治工具。优秀的宣传团队如果配上完善的宣传机器,足以为该政党帯来许多支持力量,
当然,党报如果没有监督,落在不负责任的分子手上,那么,它将为有关政党帯来灾难性的打击。除了遭惹被群起围攻的局面外,可能会招致官司连连。
在马来西亚,执政党看似无党报,却处处有党报,巫统,或是国阵除了拥有跨国公司规模的‘首要媒体集团’之外,它利用诸多法律来束缚民办媒体,导致它们不敢逾越所谓的‘新闻自由底线’一步。否则,轻则受严厉警告,重则取消出版准证。
在如此环境之下,几乎所有的平面媒体都亲向政府。在野政党幸运的获得一纸具有诸多附加条件的出版准证,人民公正党中文党报准证申请了十多年,至今还不获批准。
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在野政党的宣传工具只能转移阵地,向无边际的电子媒体发展。可惜好景不常留,如今,国阵政府又通过所谓的《2012年证据法令(第二)修正案》增设的第114A条文来侵蚀网络自由。
马来西亚原本只剩下网络世界这片天地让人民可以自由傲翔,岂料,国阵政府竟然赶尽杀绝,制订新法令企图堵住它,它真是到了穷途末日了!
无论如何,马来西亚的勇敢儿女有着光荣的抗暴历史和传统,绝对不会轻易向暴政底头!
前进吧,胜利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万众一心,继续前进,最后胜利是属于全国人民的!
14/08/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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