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中旬的国会中充满着司法阴谋,在年中国会休会最后一天,竟然加时加点至凌晨3时,一口气通过逾20项攸关民权的重大法案,其中就包括《2012年证据法令修正案》第114A条文!
第114(A)条文阐明:凡是向网络服务供应商登记的注册者,若网络文章由他所转载,他也可被视为刊登有关文章者。同样可用在拥有电脑者的人士身上,如果文章是由他的电脑中流传,有关人士则可被视为刊登相关文章内容的人。
凡是触犯上述法令者,可援引2012年《刑事法典修正案》第114(A)条文加以提控。
今天,凡是智能性电子通讯产品都具备上网的功能。不管通话或上网,必先向网络服务供应商注册,因此,无论是通一个电话,或发一则短讯,又或贴一张文,都会在网络供应商处留下记录。一旦国阵政府要向国内网络服务供应商追查资讯源头,简直易如反掌,若要向外国供应商查询,可能就没有这么方便或被拒绝。
这也就是说,任何人的名字,照片或化名出现在任何网上刊物,显示他是该刊物的拥有者,编辑,管理人,就自动假定为该刊物的刊登者或转载者,除非他能够提出反驳的证据,证明本身并非是有关文件内容的出版者,否则,他便必须为网上的贴文负上法律责任。
今年7月31日,‘第114A条文’正式纳入宪报,立即生效。鍳于该项法令严重地侵犯了人权与新闻自由,立即引起朝野政党有识之士,公民社会,以及广大网民的强烈反弹,并且马上发起抗议运动。
8月13日,发起在“互联网黑屏抗议日”的独立新闻中心表示,网民可以把他们的推特和面子书的肖像照片换成黑色,或者是下载该中心所使用的图片。
在短短不到24小时内,该项抗议运动便获得全国超过57个党团组织,媒体,公司和个人参与,以及超过3万名网民的支持。同时也得到国际著名网站‘维基泄密’和国际网络非政府组织“Access Now"在本身的推特上发表推文,凸显这场抗议行动。
不仅如此,国阵有两名副部长及巫青团团长也表示反对‘114A条文’。他们声言要向首相纳吉表示对该条文的意见,并希望纳吉能重新检讨之。
昨晚,人在沙地阿拉伯出席伊斯兰大会组织的纳吉表示,他会指示内阁,在今天的有关会议上探讨《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
以黑屏形式出现的抗议运动正在全世界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而且还“引起纳吉的关注”?为什么纳吉对这场抗议行动反应这么迅速?他到底在大会现场碰到什么压力,怎样的尴尬场面?他真心要检讨该项条文吗?还是另有企图?
刚才生效不到两个星期的第114A条文便嚷着要检讨,而且这声音还出自首相嘴巴中,这难道是场儿戏吗?
纳吉好不容易策划匆忙通过的法案,如今却说要在内阁检讨,这足以证明,那些匆匆忙忙通过的残暴法令,全是‘赶在预期在6月大选’期间运用。如今时局大变,对国阵非常不利,而且这项法令已经在国内外引起极大的负面舆论,纳吉不得不及时回应,以减缓国际压力。
其实,沙地阿拉伯是处在‘阿拉伯之春’风暴区,在其国王的‘慷慨疏财政策’下,暂时苟延残喘保住王朝。但是,由于受到周边国家改朝换代风潮的影响,新闻工作者或多或少都会对‘改革事物’保持高度敏感和兴趣。
阿拉伯的媒体工作者当然知道在马来西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尤其是有关‘黑屏抗议运动’。是否有些‘不识趣’的记者在采访时单刀直入询问有关黑屏事件,并要求纳吉表态?
据刚出街的新闻指出,纳吉如今又否认他曾说过‘要内阁检讨114A条文’的谈话,可见,他在沙地阿拉伯遇上了极为尴尬场面,为了打圆场,赶紧离开会场,他不得不信口回应记者的提问!
或许,这是个巫统党争的红色警号:马哈迪派系趁纳吉身在国外,不能及时回来压阵,有机会给慕尤丁派系联合总检察长阿都干尼阵营的势力趁机夺权?
他们这种不理睬纳吉的态度,全国人民要高度关注和提高警惕呀!
再说,该项法令竟然连其部分党政高层都有微言,这可以显示该法案是在仓促间草拟及通过,完全失去了法律应有的专业精神与尊严。
既然‘抗议114A条文’的黑屏运动已经得到国内外舆论界的认同和支持,接下来,全国的网民应该如何将反恶法的精神贯彻下去呢?
是的,除了互相鼓励,互相支援之外,更重要的是,大家继续努力去宣扬阳光的,正义的好人好事,无情的去揭发和声讨,恶人,恶事及恶法!
15/08/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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