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岂料,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一句‘真言’,无意中竟然将行动党从‘伊斯兰刑事法’的被打窘境中解救出来。
2012年11月3日, 努鲁依莎认为,不管任何宗教都不应该强制人们信奉,即使是马来人也应该享有宗教自由。
努鲁谈话原文
她当天早上在梳邦再也举行的一场论坛“伊斯兰国:谁的版本?谁的责任”上,受到公众询问时,虽然有所保留,但仍然大胆道出她的看法。
当时,一名公众向努鲁提问:“马来人是否应该好像非马来人般,享有宗教自由”?
努鲁依莎答道:“如果你问我,宗教是没有强制的……怎能说﹣﹣﹣”。
她沉思一会,虽后说道,“抱歉,这(宗教自由)只限非马来人。这应该一视同仁才对。”
努鲁补充道,谈到马来人的宗教时,最后仍须回到其信仰观念是否强烈。
“对我来说,我在阿松大中学(Assunta)念书时,礼堂内就挂着一个巨型十字架。我虽然身处一个经常唱圣歌的天主教社群,但却没受到影响。”
针对马来人是否也应享有宗教自由的法律权利。努鲁没有明确回应,她只是说,本身遵守“现有的看法”。(旁解:即是在国家宪法下,有关穆斯林所应该遵守的伊斯兰教教义条文)。
宪法规定,马来西亚是一个尊伊斯兰教为国教的国家。伊斯兰教是马来人信仰的传统宗教,从出生之日起就自然承传成为穆斯林。
不仅如此,国阵政府还在宪法上强制将伊斯兰教加上一些布落原住民身上,在他们的族名上加入“Bin”或“Binti”的称呼,导致这些族群信奉伊斯兰教。
马来人一出世便是个穆斯林,永世不能改教
2001年9月,时任马来西亚首相的马哈迪宣布马来西亚为伊斯兰教国。
马哈迪宣布马来西亚是伊斯兰教国后不久又特别宣称,马来西亚早就是原教旨主义伊斯兰教国,即是个奉行神权的伊斯兰教国。
即然是个奉行原教旨主义的国家,它必将严行保守伊斯兰教义,以致令马来民族绝对不敢碰触有关违逆伊斯兰教义的课题,否则,就会被指为异教徒,受到政府的镇压与舆论围剿。
努鲁是名穆斯林,而且又是一位公正党的领袖兼国会议员,其言行必须严谨,不能有任何把柄落入巫统手中,否则,她必会遭到舆论围剿和政治打压。
但是,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她每时每刻都可能碰上一些辣手的问题。某些问题可能是不能回避的,例如上述的‘宗教自由问题’。她身为一位生活在一个原教旨主义国家的穆斯林,她应不应该,或者能不能够,又或如何回应这个问题?
不成问题的灾难性问题
如果有关谈论‘宗教自由问题’的问题,不是在一个信仰原教旨主义国家里被提及,相信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但是,反之,提问者不仅有罪,回应者更加会罪上加罪!
因为,不管是学术性,还是政治性,全都一概不能提出公开讨论,否则,这将被有关方面起诉,说是违反教义,该遭到严厉的惩罚!
如今,努鲁是在一个公开论坛上被询及这个辣手的问题,要面对,还是回避?
要选择逃避问题,当然是可以轻而易举达到,只要说明,“抱歉,这(宗教自由)只限非马来人而已;若是对马来西亚的穆斯林来说,则是一个极度敏感的宗教问题,恕我不能回答”。相信,提问者会见谅。
但是,论坛主题标明是“伊斯兰国:谁的版本?谁的责任”,选择回避问题,便失去主题的意义。在没有选择下,努鲁必然要给予回答。
话到嘴边留半句
当提问者提问相关问题时,她马上意识到问题的敏感性。不过,她还是以人权的角度试图婉转地解答提问。
她说,“如果你问我,宗教是没有强制的……怎能说﹣﹣﹣”。
她沉思一会,虽后说道,“抱歉,这(宗教自由)只限非马来人。这应该一视同仁才对。”
努鲁是‘政改之父’﹣﹣安华的长女,自小饱受国阵政权的压迫与欺凌,政治覚悟性高,警惕性及应变力也非常高。但是,当面对这个极富敏感与杀伤性的提问,一时也难倒了她。
苦呀,苦呀!真教人有口难言呀!﹣﹣,她沉思一会,终于答道,“抱歉,这(宗教自由)只限非马来人。这应该一视同仁才对。”
在一个奉行原教旨主义伊斯兰教的马来西亚,你还敢说这里有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吗?在一个由奉行原教旨主义政府统治下的的马来西亚,做人民难,做一个有正义感的穆斯林更难!
国阵对努鲁的打压
努鲁的言论发表后,马上遭到巫统领袖的轰击
真如所料,努鲁的言论发表后,马上遭到巫统领袖的轰击。同时,巫统的喉舌报﹣﹣《前锋报》在其封面版报道努鲁言论,指控她煽动穆斯林叛教。
进而,雪州宗教局也召见努鲁,要她对其言论作出解释,当然,首相署部长,副部长,前任及现任首相都加进舆论围剿阵容。一时间,整个马来上层社会都都指斥努鲁不应该发表‘马来人宗教自由’的言论,触犯了宪法和伊斯兰教禁忌,可以在“中伤伊斯兰教”罪名下被控。
2012年11月9日, 努鲁依莎不满本身发表的宗教自由言论遭扭曲,当天早上主动前往雪州宗教局,以澄清其言论被《前锋报》歪曲事实。
马来西亚,是一个中庸的回教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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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全世界的人们都看得非常清楚,国阵政府在伊斯兰国际关系上,它不仅是个实行原教旨主义的国家,而且还是一个包庇国际伊斯兰恐怖分子的国家。
对内,国阵政府不仅实行严峻的伊斯兰教义,国内的穆斯林完全丧失对伊斯兰批评的言论自由!
非常明显的,马来西亚是一个极端的原教旨主义国家!如果人们现在不去更换这个政权,难道要等到发生“玛拉拉事件”后才来紧张?
确定了马来西亚的国家体制身份之后,行动党日后与马华公会辩论伊斯兰国与伊斯兰刑事法典时,便可振振有词地拍案说话!
竟起‘围魏救赵’之功效
宗教自由,即是指一个人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这种教的自由,也有信那种教的自由。 因此宗教自由包含了一个人不受任何不可动摇的宗教教条的束缚和影响选择自己的人生目标的自由。
宗教自由的权利,早已列明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十八条第一项里,即: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这个普世价值观,本来放之四海比准!但是,它放在北非,中东的阿拉伯,以及马来西亚这些极端的原教旨主义国家却失准了!
如果许子根,蔡细历,廖中莱,王赛芝之流再挑起伊斯兰国争议,华社还会相信他们吗?
华社尽量利用‘努鲁发表宗教自由’的课题向华社解释,以让潜伏在部分华社对伊斯兰党伊斯兰刑事法的错误观念清除掉!
如果能够达到最低程度的成功率,便可达到‘围魏救赵’之功效!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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